關於法院「公共負擔」裁決您不能不知道的五件事
關於法院「公共負擔」裁決您不能不知道的五件事
過去幾天,五個聯邦法院分別下令,禁止美國政府更改申請永久居民身分或非移民簽證者使用公共福利的法令,保留已經實施超過20年的現行法令。
法律與社會政策中心(Center for Law and Social Policy)律師亞倫(Madison Allen)說:「現在全美已下達禁制令,意味著在訴訟進行期間,公共負擔新法不會生效,也許永遠都不會生效。原告必須證明他們有獲勝的可能以及隨時可能遭受到的傷害。」然而,社區若因錯誤訊息對申請公共福利的後果感到恐懼,可能為許多家庭帶來嚴重的後果。移民政策研究院(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的報告認為,「數百萬移民可能會停止要求醫療、食物和社會服務等協助」,社會服務機構也不斷證實,許多民眾誤以為他們被禁止使用公共福利,於是不必要地放棄了他們需要的福利。
多位專家與律師10月17日在一場全國性的電話會議中表示,許多使用公共服務的移民根本沒有簽證被拒絕的危險,因為這些人並不在法令規定的類別中,使用的福利不會影響其權益,又或他們擁有其他有利於他們、可以被考慮在內的條件。這項電話會議由全國移民法律中心(National Immigration Law Center)、移民法律資源中心(Immigrant Legal Resource Center)和少數族裔媒體服務中心(Ethnic Media Services)聯合贊助,討論的重點如下:
許多移民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都不會受公共負擔法影響
美國國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8月公布的「公共負擔」新法並不適用於多個類別的移民,而且現在已經被法院下令暫停實施。
難民或尋求政治庇護者、申請或持有犯罪受害者U簽證者、申請或持有人口販賣受害者T簽證者、WAVA家庭暴力案件受害者、SIJS遭棄養的未成年人、更新暫時受保護身分TPS或DACA者,以及大部分永久居民或公民,都不受新法規的影響。
移民法律資源中心監督律師戴文波特(Allison Davenport)說:「無論法院做任何決定,更改公共負擔法都不會直接影響到這些移民。」
公共負擔新規只對某些移民福利造成影響
戴文波特表示,社區的恐懼主要出自對誰會受到公共負擔新法影響的困惑。
戴文波特說:「公共負擔的概念在移民法中已存在一世紀,現在的變化是國土安全部想如何詮釋它,他們想賦予它更嚴格的標準。」
新規並不是禁止使用公共服務的禁令,儘管許多無證移民原本就無權獲得。
戴文波特說:「新規只在兩種情況下適用:要求簽證進入或停留在美國的人,或申請永久居留權的人。」
此外,害怕使用福利會影響未來獲得簽證的機會的人必須了解,新法並不具追溯性。
被列入新法的公共福利只有特定幾項
現行的公共負擔法於1999年生效,它只限制兩種福利使用者的簽證申請:長期護理和現金援助(如福利金)。
目前被暫停實施的新法加入其他幾項福利:住房津貼(Section 8)、糧食券和醫療補助(Medicaid),但不包括21歲以下被撫養人或孕婦在分娩後60天內接受的醫療補助。
無論現行法或新法都沒有包括的福利是:婦幼嬰飲食計畫(WIC)、兒童健康保險計劃(CHIP)、糧食援助或學校營養午餐、啟蒙教育(Head Start)和任何類型的收益福利,例如社會安全金或殘障金、稅務優惠或某些軍人家庭福利。
律師與社區領袖表示,在諮詢社區專門機構或移民律師之前,民眾無需放棄他們正在使用的服務,即使是被列入新法的服務。
從歷史角度來看,公共負擔法的影響有限
即便法院批准新法,新法的實際效果可能比人們擔心的更有限,因為大部分福利申請者都具備一些有利於他們的因素。
移民政策研究院研究員巴塔羅瓦(Jeanne Batalova)說:「分析告訴我們,69%最近獲得綠卡的民眾,都使用過至少一種被列入公共負擔法的福利,但他們大部分都擁有正面的特質,可以抵銷負面的影響,獲得有利的結果。」
舉例而言,如果申請綠卡者正在使用糧食券,但能說英文,而且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便能抵銷使用福利造成的負面影響。
移民政策研究院最近一項分析顯示,儘管川普政府因國務院在領事館和大使館採取較嚴格的措施,拒絕了比過去更多的簽證,但許多被拒簽證的人最終還是能突破障礙獲得簽證。
巴塔羅瓦說:「美國2016年拒絕了約1000個永久居民簽證,去年拒絕的永久居民簽證大幅增加為1萬2000 個,然而,其中一半的人經過爭取還是獲得了居留權,最終,受影響的綠卡申請者僅占1%。」
家庭成員獲得的福利不受法律限制
「兒童合作夥伴」(Children´s Partnership)總裁艾瓦瑞茲(Mayra Alvarez)表示,實際上會發生的事其實比沒有民眾恐懼的那麼嚴重,他呼籲社區不要急於放棄他們符合資格使用的福利。他表示,新法不會因為家庭其他成員接受福利而懲罰簽證主要申請者,除非是主要申請者自己使用了新法列出的福利。
艾瓦瑞茲說:「每個家庭應該繼續使用他們需要的服務,就算新法禁制令被取消,民眾還是可以安心使用福利,因為新法不具追溯性,只會追究新法生效後才使用福利的民眾,但新法是否會實施仍是未知數,如果被批准,在實施前也可能會有一段寬限期。」
新「公共負擔」法原定10月15日開始實施,但於10月11日遭到紐約、加州、華盛頓州、馬里蘭州和伊利諾州法院禁止。